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篇三:煤矿副矿长及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双七条规定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明确责任,加大考核,着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

  3.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6、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及瓦斯示范矿井。

  7、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8、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9、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10、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诺人:

  二〇XX年二月二十日

安全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1

  作为东升煤矿的安全矿长,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地区、县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我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矿实际,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七条规定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明确责任,加大考核,着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健全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加强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给我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5、负责安全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6、监督井下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和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7、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遇到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撤出现场相关人员。

  9、强化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

  10、具体组织我矿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事故隐患排查,对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三违”现象及

  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安全质量,事故查出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整改落实到位。

  11、严格执行我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带班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且认真履行职责,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现场管理。

  1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我矿的安全动态,并负责监督落实。

  13、 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加大对火工品的管理力度,严查火工品出入库手续,确保火工品的安全,杜绝火工品流失。

  14、为认真做好我矿“雨季三防”工作,确保我矿安全度过雨季汛期。

  15、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杜绝我矿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16、承诺期间,诚实守信,说到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矿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承诺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矿长:

  安全矿长:

  二〇XX年二月二十日

  篇四:矿长安全承诺书

  矿长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第一责任人,我愿意向县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二、认真落实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确定的三级责任,严格执煤矿安全十项措施。

  三、严格履行矿长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能管理人员配备充足。本单位职能部门和职能管理人员有完善的业务保安责任制。

  3、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投入到位。

  4、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保证本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6、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保证安全仪器的有效使用。

  7、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安全。

  8、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安全责任。

  四、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执行矿领导跟班现场指挥制度,保证井下一线班班有领导在现场指挥。保证矿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规定要求。

  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保证不发生通风瓦斯事故。严格执行省煤炭局、安监局[2005]226号文规定,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七、根据“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我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第一负责人,如未能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本人愿意接受各种行政处罚。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愿意接受每死亡1人集体罚款100万元,矿长和业主分别接受20万元的罚款;发生1—2人死亡事故,本矿愿意接受停产整顿1个月以上;如发生3人以上(含3人)死亡事故;通风瓦斯事故。本矿愿意接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承担领导责任。

  承诺人(矿长)签字: 承 诺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