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关于矿长安全承诺书6篇

关于矿长安全承诺书1

  生产副矿长(签字): 矿 长(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为了保证我矿六十万吨验收顺利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郑重承诺: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我矿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复决制度。

  2、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

  3、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做好我矿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杜绝“三违”作业。

  6、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7、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8、把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的关口,坚决杜绝培训考试不合格者进行作业、未持证者进行生产作业。

  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规定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1、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和处罚。

关于矿长安全承诺书2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 保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 保证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 保证保证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 保证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 保证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 保证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 保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承诺人签字:

  华美奥冯西煤业 职 务:

  20xx年8月29日

关于矿长安全承诺书3

  矿长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第一责任人,我愿意向县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二、认真落实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确定的三级责任,严格执煤矿安全十项措施。

  三、严格履行矿长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能管理人员配备充足。本单位职能部门和职能管理人员有完善的业务保安责任制。

  3、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投入到位。

  4、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保证本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6、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保证安全仪器的有效使用。

  7、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安全。

  8、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安全责任。

  四、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执行矿领导跟班现场指挥制度,保证井下一线班班有领导在现场指挥。保证矿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规定要求。

  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保证不发生通风瓦斯事故。严格执行省煤炭局、安监局[20xx]226号文规定,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七、根据“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我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第一负责人,如未能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本人愿意接受各种行政处罚。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愿意接受每死亡1人集体罚款100万元,矿长和业主分别接受20万元的罚款;发生1—2人死亡事故,本矿愿意接受停产整顿1个月以上;如发生3人以上(含3人)死亡事故;通风瓦斯事故。本矿愿意接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承担领导责任。

  承诺人(矿长)签字: 承 诺 时 间:

  二O一二年 安全生产承诺书

  矿井名称: 山西通洲集团安神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矿长安全承诺书4

  xx县安监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本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思想意识,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在本部门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积极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认真按照制定的隐患方案进行整改。

  3、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方面有关质量管理、安全规章制度,保证落实。

  4、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工作,同时安排、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5、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落实。

  6、深入井下,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7、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保证均衡生产,保持正常接续。

  9、定期如开会议,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

  10、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11、作为技改矿井,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作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人,本人愿意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如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本人将自愿辞职,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