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理念思索论文

时间:2021-08-31

  本文作者:许德毅 单位: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

  绿色城市设计的原则是:不要轻易建造建筑,除非有绝对的必要。在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里,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也就是说,保护意味着对现状建筑进行扩建、改建以及移做他用。

  “建或不建?保护,推倒还是重建?”这些问题困扰着建筑师。从过去可以找出许多建筑再利用、翻新、扩建的例子;在前工业城市里,一座建筑无论多有名,也需要为新的使用目的而改造(图1)。在欧洲许多城市,都会有许多经过许多世纪发展来的多种风格混合的教堂。在扩建时,旧的墙体、细部、材料都会被重新利用,并将当前风格纳入到原有质感中去。这种谨慎的做法倒是形成了一个个被后代所称颂的建筑。甚至在最为古典的帕特农神庙内,部分构件也是从一座更老的庙宇中移过来的。这种常识性的做法达成了一种充分利用稀缺资源的理想:就建筑而言,形成建筑的那些材料是难以获取的,当然就是稀缺的。在动辄大兴土木的今天,这种旧时的想法显得多么可贵。

  这从建筑的角度启发了一个可持续设计的原则,就是优先考虑保护和利用以前的老建筑;如果设计一座新的建筑,则要考虑到灵活性,让建筑可以容纳更多的功能。还要考虑到建筑在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的功能需要;最后,建筑应建在公共交通路线上,与现有城市设施发生联系,而且,最好以填补的形式出现在建成区内。

城市交通设计

  完善的城市交通系统是构筑城市的必要条件。机动车在成为城市居民普遍的交通出行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比起厂矿集中排放污染源,庞大的机动车群更像乌压压的蝗虫,随时随地制造污染,威胁人们的生命。

  对于城市设计和规划的人来说,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要满足无限制的机动车使用需求是不可能的。因为,修筑新道路不仅远远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导致新的交通量的产生,并把交通堵塞的难题转移到道路系统的其他部分,情况更加恶化。英国著名城市环境专家Buchcman就这个方向曾提出过“环境区”的概念。在他的构想中城市被划分成4500平方英尺的区域。这些区限制机动车行驶,以步行优先。区域被运输量极大的道路包围,交叉口间断少,交通顺畅。为避免机动车对城市造成破坏,Buchcman提倡交通管制,拓宽步行道的宽度,降低车速等。最后构想提出结论:当城市超出一定规模,以私人交通为主进行的城市规划设计就变得不切实际,还是更多的要依靠公共交通来解决问题。

  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框架下开展工作的城市设计师和城市规划师,不会专门为私人汽车的自由通行来规划和设计城市结构。满足可持续交通的城市形态应该是为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道而设计,私人交通是作为补充考虑的。从长远来看,这将促成一场重大的变革,从而对城市设计产生深远影响;在这场变革中人们将改变生活方式,一种不再依赖私人汽车的生活方式。所以说,城市交通设计是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方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交通领域,城市规划体制才能对可持续产生最大的影响。那么,城市设计师和规划师该如何做呢?

  越来越多的趋势表明,机动车出行的距离趋向于越来越远,这与城市道路建设以城市向农村的辐射越来越广泛的现象是吻合的。为了消除这样的局面,城市规划应使城市或地区内工作、服务、设施的自给自足最大化;城市布局应是密集型,而不是松散型;沿公路交通进行线性城市开发;在城市内多开发一些充满活力的中心区。

  当然,在非远程出行的情况下,私人机动车通行不占优势了。目前,城市中的短途通行还是以公共交通和步行为主;自行车,这一20世纪中国老百姓解决交通的主要代步工具似乎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只是时下蹬自行车的以年轻人居多———为了彰显一种环保、轻松、健康的生活态度。步行、公共交通、自行车俨然是私人机动车普及的抗衡力量。城市规划设计应当在减少长途出行需求的同时,致力于增加步行和自行车的使用,并将其作为城市运转的一种方式。

  如果具体操作起来,城市面貌估计是如此这般:学校、商店、健康设施和工作点尽量靠近住宅,而且要有一个范围限定。从大量社会民意调查显示,以住宅社区为圆心,半径500~1000m形成的圆形范围是最理想的。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在城市中心区和住宅密集区实行步行优先,同时也鼓励自行车通行。这样就要求发展安全的步行道以及有效的自行车道,它们之间彼此依存,但互不干扰,腾出来的主要交通机动车道,应优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当然,在城市经济规模允许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城市地下交通,如地铁。同时,在开发土地方面,可试行每公顷土地,匹配建筑多少多少栋,注意,是栋,不是建筑面积,在建筑周边形成明晰和具有渗透性的街道和道路体系。步行区和住宅社区的核心,应是社区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务设施中心。

  对城市形态来说,实现公交、步行、自行车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意味着沿公共交通轴线集中发展。还意味着考虑公交站点之间的衔接,如鼓励步行和自行车在换乘点衔接,舍弃在换乘点设置停车场,对城市设计本着密集城市设计的原则。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早有关于此种城市规划的试行,并形成一套规划策略。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坚持在现状城市建成区和周边地区进行新的高密度城市开发,以减少机动交通的需求,从而追求密集发展的城市。根据城市开发项目的需求对城市分区进行划分,专门为城区以及办公、商业、设施、娱乐、教育、文化、娱乐等主要出行的地点进行交通设计疏导。根据城市现状和未来用地将城市用地分成三类。第一类主要为公共交通,以一个火车站为中心,通过城际交通与城镇之间联系。通过停车限制来限制人们采用私人机动车出行。对步行、自行车、残障人士来说,该类地区是最主要的通行活动地区。第二类具有公共交通服务,并具有道路和高速公路的互通立交带来的良好可达性。区域可以主要的地铁站和公共汽车站点为枢纽中心。停车限制主要限于商务活动。第三类用地主要靠高速公路的互通式立交,没有对公共运输的需要和规划。该类用地适用于就业密度低、依赖商业运作支撑地区经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