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城科技创新论文

时间:2021-08-31

  1北京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发展现状

  1.1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的组织形式

  从联盟主导(即联盟发起人)角度来看,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以龙头企业主导和以科研院所主导两大类。除设施农业联盟和国际合作服务联盟以科研院所主导外,其余均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即以龙头企业主导的科技联盟是目前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中最主要的联盟构建模式。从构建目标角度来看,联盟的组织形式可分为横向产业联合和纵向产业联合。首都食品安全科技服务联盟和首都籽种产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均以完善产业链条为目标,属于产业链合作联盟模式,即纵向联合模式,前者由从事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储运、流通等方面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服务机构等联合发起成立,后者由从事籽种研发、应用、推广和营销的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联合发起成立。其余几个联盟的目标均为解决产业共性问题,属于技术攻关合作联盟,即横向联合联盟,其是北京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的最常见模式。从组织形式看,除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在民政局进行了社团法人注册而具有法人实体地位外,其余均为契约模式形成的联盟组织。

  1.2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合作伙伴的选择

  好的联盟伙伴是联盟成功的前提,是决定联盟成功的关键因素。从与联盟理事长的座谈中了解到,农科城中大多数联盟对于伙伴选择均有一定的筛选过程和筛选标准,具体来说:一是申请人需具有一定的业绩和影响力,自身能力要强。这种联合或是强强联合,或是优势互补,进入门槛较高。多数联盟要求成员必须为从事与联盟技术和产业方向相关联业务的骨干企事业单位,所关注的指标为企业销售额和净利润;二是申请人需要具有一定的诚信度,这样其他成员才愿意与其合作;三是申请人要与联盟的战略相近、文化相容,也就是说价值观取向要一致。联盟成员之间只有具有相近的战略目标和文化价值取向,才能消除联盟参与方的异质性,从而维持联盟的稳定和持久性。例如,饲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联盟建立初期就有严格的筛选过程,有意加入联盟的企业或院所需要提交申请表,之后由联盟理事会通过开会讨论进行初步筛选,重点考核申请者的业绩。通过初步筛选的企业或院所作为预备会员,在参加1~2次联盟组织的活动后,再由理事会判断其价值观取向与联盟是否一致。目前,每年申请加入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盟的企事业单位大概有40多家,但经过这样的`严格筛选后,一般能获得审批的只有两三家,而现有联盟中主要为中央在京的科研院所和主要龙头企业。

  1.3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开展的工作

  目前,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开展的工作包括两大类,一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二是创新服务,目标在于推动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

  1)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一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广泛聚集产学研等创新资源,联合攻克制约产业发展中具有共性的关键和核心技术难题;另一方面,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促进,建立项目发现和筛选机制,实施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并建立首都生物饲料创新平台、首都育种平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等,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2)开展创新服务。一是为相关领域和行业服务,引导其就服务资源开展合作,加强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二是为联盟成员服务,包括定期举办学术交流会、论坛、组织联盟成员参展,推介成员单位成果、开展行业政策研究、人才培养等,为联盟成员提供行业信息,促进产学研之间的行业交流与协作配套。

2北京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联盟主体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由于企业是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的主体,因此龙头企业担当风险的能力、战略眼光、社会责任心是联盟成功与否的关键。目前,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运行较为松散,龙头企业及成员过多考虑自身利益,缺乏对联盟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视。

  2.2联盟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欠缺

  农科城中很多联盟没有制定合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没有认真研究和分析联盟和其自身对行业的具体定位,导致联盟工作路线不清楚,联盟整体呈松散状态。事实上,一个好的联盟必须认真考虑通过联盟形式能解决行业发展的哪些关键和共性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不能与联盟成员的现有业务形成竞争。

  2.3联盟驱动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的力度不够

  目前,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开展的工作内容虽然集中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但联盟对行业的产业创新作用尚未有效发挥。虽然联盟集聚了中央在京的科研院所和主要龙头企业,科技力量雄厚,但仍缺乏较好的协同创新机制。此外,调研发现,理事长单位能否承担产业创新的重任,是否具有发展的战略眼光也是推动联盟产业创新的重要因素。

  2.4缺乏专门的联盟管理机构和高素质专职管理人才

  对于联盟的管理,不依附于某个企业,以中立第三方的形式成立专门的联盟管理机构,更能保证联盟的公平和公正性;同时,由于联盟的作用是推动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决定了联盟的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战略性,更需要高素质的专职人员对联盟事务进行管理。农科城中现有的联盟管理机构多挂靠在联盟理事长单位,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高素质专职管理人才,而且大多数联盟秘书处挂靠在政府单位,对此,政府应转变职能,逐步退出联盟管理,转向为联盟服务。

  2.5战略联盟工作尚未深度开展

  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整体处于发展初期,所开展的工作也在不断的探索中。整体上看,联盟目前所开展的工作仅限于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促进、行业领域服务等层面,有少部分联盟仅为申请项目而存在,一旦项目结束,联盟工作趋向松散。与国家对产业技术联盟所要求的工作内容相比,农科城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在标准制定、联盟品牌建设、国际化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缓慢,而这些不仅是联盟需要开展的实质性工作内容,也是衡量联盟建设绩效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