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罚甚于体罚的论文

时间:2021-08-31

  “哀莫大于心死”。家长用尖刻的语言奚落、讽刺、挖苦孩子,表面上看比体罚文明,但它带给孩子的伤害却绝不会比体罚小。体罚更多伤害的是孩子的身体,而心罚更多的是伤害孩子的心灵。遭受心罚的孩子,特别是对青春期的孩子,欢乐被践踏,自尊被摧毁,自信被打碎,智慧被扼杀,人格被扭曲。

(一)“心灵虐待”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

  1.强迫型。根本不考虑孩子的需要,而是强迫孩子按家长的意志行事,甚至连孩子的申辩、愤怒、反抗的权利都被剥夺。久之,这样的孩子往往会胆小怕事、遇事退缩、缺少独立性,以后难以适应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

  2.冷漠型。对孩子的需要漠不关心,缺乏亲近和同情,成为“冰箱母亲”。对孩子的过失,不是诚心教育、耐心引导,而是采取冷落态度。这使孩子苦闷、孤独、困惑、无奈。

  3.贬低型。对孩子的进步,不要说是细小的,哪怕是明显的,也毫不重视,不给予表扬和鼓励,认为,出现成绩和进步那是应分的,甚至为了“严要求”,经常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贬低学习成绩,不放过任何一点过失。致使孩子自卑,缺乏自信心,无主见,不知所措。

  4.抹煞型。在孩子出现失误时,不是首先从整体上肯定他们,然后帮助其找出失误的原因,鼓励他们克服困难,而是以偏概全,抹煞过去的一切,批评责骂,在孩子受伤的心灵上撒盐。这往往会使孩子一蹶不振,看不到希望和前景。

  5.严厉型。有的家长坚信“严师出高徒”,认为“严”就是“严格”,“严格”就是“严厉”,“严厉”就是“打”;理由是,“三天不打,(孩子)上房揭瓦”。这容易使孩子产生仇恨、心理扭曲,下一步的人格发展有可能产生“社会攻击性”,以至违法犯罪。

(二)经常挨责打的孩子,会出现一些不良心态和心理偏差

  父母责打孩子,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这一点,迄今尚未引起广大家长的广泛注意。经常挨打的孩子,会出现以下一些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如:

  1.说谎。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做错事就打。孩子为了避免皮肉之苦,瞒得过就瞒,骗得过就骗,瞒骗过一次,就可减少一次灾难。可是孩子说谎,往往站不住脚,易被家长发现。为了惩罚孩子说谎,家长态度更加强硬。为了逃避挨打,孩子下一次做错事更要说谎,这样就构成了恶性循环。

  2.懦弱。如果孩子经常挨家长的拳打脚踢,时间一久,这种孩子一见到家长,就会感到害怕、全身紧张、不敢接近。因此,不管父母要他做什么,也不管父母的话是对是错,他都只得乖乖服从。在这种不良的绝对服从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常常容易自卑、懦弱,往往会唯命是从、精神压抑、学习被动。

  3.孤独。经常挨打的孩子,会感到孤独无援。尤其是父母当众打孩子,会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显得比较压抑,往往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会自感“低人一等”,认为老师和同学们都看不起自己,因而抬不起头来。于是这种孩子往往不愿意与家长和老师交流,不愿意和小朋友一起玩,性格上显得孤僻,行为可能自我封闭。

  4.固执。有的家长动不动就打孩子,损伤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于是,有的孩子用“故意捣乱”来表示反抗。你要东,他偏要西,你有一句,孩子有十句在那儿等着你,存心让家长生气或表示自己的存在并胜利。有的孩子越挨打越不认错,犟劲越大,常常用离家出走、逃学、“逃夜”来与家长对抗,不考虑是非对错,变得越来越偏执,也不考虑后果,破罐子破摔。

  5.粗暴。孩子模仿力很强,在家里父母打他,到外面他就打别的孩子,尤其是打比他小的孩子。父母打孩子,实际上起了教自己的孩子去打别的孩子的“坏榜样”作用,无缘无故打别的孩子或破坏公物等行为,心理学叫“社会攻击性”,如果社会攻击性得不到矫正,成人后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6.怪僻。有的家长打了孩子之后,还硬要孩子“认错”,表明孩子是虚心认错、接受教育了,其实是给家长自己顺梯子下台阶。这样做,只能促使孩子的反抗性和排他性加剧。表面上看,孩子似乎是依照家长的要求去做了,实际上,抵触情绪很大,埋下心理隐患。

  孩子被打之后,会不知所措,惶惶不安,久之,会变得越来越怪僻。

  7.喜怒无常。有的家长打过孩子以后,又觉得心痛后悔,随即去抚摸孩子的痛处,甚至抱着孩子痛哭,并加倍给孩子以物质方面的补偿。这种情况,在开始的时候孩子会感到莫名其妙,但是时间一久,也就习以为常了。慢慢地,孩子反倒也变得喜怒无常了。

  8.焦虑不安。有的家长对孩子期望过高,超过了孩子的实际能力,这会加重孩子的心理负担,使孩子焦虑不安。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家长不是细心帮助孩子找原因,而是简单地责打一顿。这使孩子总担心自己不能令父母满意而又要挨打受骂,异常紧张,焦虑不安,不能集中精力学习;结果,学习成绩离父母的要求反而更远。

  9.紧张。

  10.自卑。自卑感从何而来?一是来自童年的负面经历,比如父母的指责、贬低、否定。二是来自老师和父母过高期望值的要求,如果达不到父母和老师的要求或标准,就会被界定为一个“无用的人”。他们不断地要求孩子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使孩子不能认识到真正的自己,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价值、有没有用。三是来自父母过分地保护,使孩子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来对付、适应这个世界。他们常常逼着孩子把自己的价值建立在成绩、学历、成功之上,使孩子无法客观地评价自己,进而不喜欢自己,也觉得自己是个无用的人。

  11.逃学。

  12.“逃夜”。夜不归宿。

  13.离家出走。当儿童在家庭里受到太多的压力的时候,就会试图和家庭分离,这就是“情绪割除”,孩子会在情绪上同父母分离。一个“情绪隔离”或“情绪割除”的孩子会跑回自己的房间,他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躲避家庭矛盾包括父母的责打。如果他在自己的房间都不能得到安全,那就有可能离家出走。

  孩子离家出走,去干什么?去寻找“亲生”的父母,去寻找他自己设计的理想的“世外桃源”,……

  离家出走也有是被父母宠坏了的孩子,他想过自己的理想、浪漫生活。但是很多的时候他们又会选择或依附另外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可能是不好的,并且里面往往有一个核心人物起到了像父母一样的作用,有很强的操纵性。这样,孩子就从一个被父母等监护人控制的环境又进入了另一个被其他人操纵的环境。

  14.自伤自杀。有些青少年用刀片割自己的手腕。事后说:我割手腕的时候一点都不感到痛!看着自己的血一滴滴流下来的时候,觉得心理压力减轻了,自己的感觉回来了。

  15.违法犯罪等。

  “问题儿童”就是这样形成的!

  所以,笔者主张,如果家长长期习惯地运用一种教育方法如体罚或心罚而一直不见效果,不但没有好的效果,反而越来越糟,孩子要么麻木不仁,要么破罐子破摔,以至离家出走;那末,就一定要终止这种方法,即使目前没有找到新的有效的方法,对待错误,当然不能表扬、鼓励,但可以改变过去的打骂的方法,而采取缄默的态度、中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