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信用自我评价总结(3)

时间:2021-08-31

  4、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信息采集。

  目前,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录的信息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自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都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扩大数据采集范围,提升系统功能。为落实《国务院信息办关于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为服务对象的有关个人征信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政务协同任务”的要求,200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与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工作的力度。

  个人征信系统除了主要收录个人的信贷信息外,还将收录个人基本身份信息、民事案件强制执行信息、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已公告的欠税信息、缴纳电信等公共事业费用信息、个人学历信息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对公众利益有影响的特殊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信息。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采集到上述信息后,按数据主体对数据进行匹配、整理和保存,即:将属于同一个个人的所有信息整合在其名下,形成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在金融机构查询时生成信用报告。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只是进行客观展示,不作任何修改。因此,个人征信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有赖于数据提供者数据的准确性。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采集上述信息的目的,首先,是帮助商业银行核实客户身份,从信贷活动的源头杜绝信贷欺诈、保证信贷交易的合法性;其次,是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帮助商业银行确定是否提供贷款及贷款金额大小、利率高低等因素,以及奖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再次,是利用个人征信系统遍布全国各地的网络及其对个人信贷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影响,提高法院、税务、工商、海关等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最后,是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性和影响力,培养和提高个人遵守法律、尊重规则、尊重合同、恪守信用的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

  5、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信息的使用。

  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的直接使用者主要是商业银行、数据主体本人以及司法部门。但其影响力已波及到了税务、教育、电信等部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经个人书面授权同意后,在审核信贷业务申请,以及对已发放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情况下,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的程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另外,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使用方面充分考虑了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可以申请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并根据自身意愿使用信用报告;如果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存在错误,可以提出并经核实后修改;同时,个人还可以了解到哪些机构由于什么原因查询过自己的信用报告,对非法查询信用报告的行为可以向征信中心反映并依法处理。随着征信立法的逐步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将依法扩大使用范围,逐步向更广泛的社会对象提供更多的信用查询服务。

  6、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就是全面、客观记录个人的信用活动,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信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告诉商业银行 “您是谁”。提醒个人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个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商业银行对个人做出快速、准确的判断。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个人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个人的信用卡信息:个人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以及个人还款的记录等信息。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个人的信用报告。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除了以上信息外,个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个人的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五)个人信用评估

  个人信用评估制度是个人信用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核心。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是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个人信用评估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把握个人信用的特点,明确个人信用评估的重点。个人信用评估和企业信用评估一样,其目的主要是分析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由于个人信用评估的实质是判断被评估人是否愿意诚实守信和是否有能力诚实守信,即信用意愿和信用能力,因此,个人信用评估要以这两项为基本内容,而个人信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个人的信用意愿,可见,个人信用评估应侧重于个人信用意愿方面内容的分析。

  2、结合个人信用评估的特点,建立严谨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关键在于评估指标的选取及其权重的设定。根据个人信用评估的重点,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立应包括信誉指标和价值指标这两大类指标。

  (1)信誉指标。信誉指标包括个人自然情况、就业情况及个人公共记录。个人自然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婚姻状况、健康情况、户籍情况等方面;就业情况包括就业单位、单位所在地经济发展情况、行业发展前景、职务、职称、工资收入、工作年限等方面;个人公共记录包括政府、法庭和银行记录等方面。

  (2)价值指标。价值指标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个人资产信息、个人收入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