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的历史文化手抄报资料(4)

时间:2021-08-31

  元代灭南宋以前,赋税中科差丝料大都以丝计两,少见丝织品。灭南宋后,江南地区仍旧制夏税折输绵、绢等杂物。可见黄河流域织造和原料生产已经分化,农家多以育蚕缫丝为限。而元代南方的育蚕和栽桑的饲养、培植技术和工具都比北方先进。明洪武年间规定黄河流域数省的夏税绢数共7.4万余匹,比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的21.4万余匹少了2/3,正是反映了元末的情况。

  明清时期长江流域是全国蚕桑和丝织业最发达的地区。尤其是东南一带,种桑育蚕几为家家农户的副业。育蚕缫丝以浙江湖州为全国之首。王土性《广志绎》说:“湖州所产、丝

  绵之多之精,甲于天下。”各地均来此收丝,获利甚高,以致当地农村出现以蚕桑为主,以稻收为副的现象。丝织业则以苏、杭、嘉、湖为中心的三吴地区为最。城镇居民皆习机业,并出现了一批以丝织业为主的集镇,如吴江震泽镇、盛泽镇、桐乡濮院镇、嘉兴王江泾镇等等。长江上游成都的蜀锦的地位已渐被三吴之产所替代,后经明末兵燹,成都的“锦坊尽毁,花样无存”,更为衰落。四川唯保宁府(治今阆中)所产丝,“精细光润,不减湖丝”,世称“阆茧”,远销山西(《农政全书》)。福建沿海漳泉所织倭缎,丝质也来自川北保宁(《天工开物》)。黄河流域丝织业总体而言远不及长江流域,但也有一些著名的产地。如山西潞安府(治今长治)所产潞绸,名闻宇内。其他如河北饶阳的饶绸、山东的鲁绸、青州的罗纱、关中的秦缎、秦绫、秦缣、河南的汴绸、汴绫,均曾名噪一时。

  明清以后对蚕桑、丝织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是植棉业和棉织业的兴起。因为棉花比之蚕桑,“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故一部分丝绵为棉花所替代,一部分丝织品为棉布所替代。丝织业产品向高档发展,供应面当有所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