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优秀读书笔记摘抄(2)

时间:2021-08-31

马蒂斯的画

  直觉让我从众多绘画大师中第一个选择了马蒂斯。他笔下那个个勇敢生长地洋葱,画出了超越绘画概念的个性和姿态。在众多色彩中,他以土红作为自己绘画世界的主宰。女主人、水果、蓝色花卉、嵌满窗口的绿草地,以土红把它们包围。马蒂斯说:这就是和谐,红色的和谐。于是我们看到一幅画,像看到自己的家,你就是那个劳碌了一天的男主人,水果、蜜汁、舒适的椅子,专等你享用。

  画家生在贵族家庭,生活优渥,所以他的画作没有丝毫苦意,也不刻意悲愁,连淡淡的伤感也寻不到。画家所绘出是春天的暖、秋日的收获、女性的成熟和生命的欢歌。每看一次他的画,总能让疲劳的身心得以舒展,呵,日子可以过得如此甜美。

  马蒂斯用笔丰富、多彩、细腻。画植物都是枝叶丰茂、多汁多肉,画居室则是繁密华丽,以满满的实物布局画面,让人有富足感而不觉虚无。

  社会是分等级的,马蒂斯的作品流行在上流社会,但却不为当时的画派所容。他年轻时作画近似狂怪,粗略看去,形同野兽,人们始以“野兽派”的称谓命名他和一批青年画家的画作。据说徐悲鸿不喜欢马蒂斯的画风,以为一丝不苟的写实主义才是绘画的正路,所以他一提到马蒂斯,就直译为“马蹄死”。这不是在拒绝,只是主张有别。徐悲鸿从艺是为报国,振兴一个民族的美术事业;马蒂斯则有为艺术而艺术的探求意味。所以徐的绘画取材宏大、心情振奋,马的绘画多是室内一景,能给人慰藉、愉悦心灵。

  马蒂斯的绘画柔和、优雅、安静,似有享乐的倾向,所画妇人又风情万种,让人有一刹那的堕落感。而一幅《舞》,则将这一切错觉般的意识荡涤一空。因为《舞》寓意颇丰,以简单的拉手舞蹈,画出了人类生命解放了一般的狂欢,并无限放大,塞满天地。

  这是一幅有来由的画作,无此画,画家无以成大师。

  唯一动一境才能平衡。所以画完《舞》,画家又画了一幅《音乐》。三五之人,有吹有奏,有立有坐,一种曼妙的音乐便风一样飘来。画面是那么静谧,如在季节的河流中。

  马蒂斯一生勤奋,绘画不辍。晚年行走不便,便挥起剪刀作起剪纸和贴画。这些作品有的小如手帕,有的整幅贴墙,一样的灵动、如意、美满。给人以另一种绽放的风华。

  上学时临摹过马蒂斯的速写,线条如舞如乐,每一下笔,那是生命的呼吸。这样,我就向前走近了一步,近距离的接触到了大师,从而学到何为美、美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