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经典语录(2)

时间:2021-08-31

  17、我见过一些人,德行美好,而态度自然,使人们感觉到他们身怀美德,因为他们恪尽天职,毫不勉强,一切表现,如出本能。他们决不至于长篇大论,指出自己稀世的优点,因为他们自己仿佛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

  18、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法是由事物的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从这种意义上说,广义的法律指的就是规律。所有存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法律。上帝有他的法律,神有他们的法律,动物有它们的法律,人也有自己的法律。

  19、权力应该被用来限制权力。

  20、要想使国家稳固,就应该使两极尽可能地接近;既不许有豪富,也不许有赤贫。这两个天然分不开的等级,对于公共幸福同样是致命的;一个会产生暴政的拥护者,而另一个则会产生暴君。他们之间永远是在进行着一场公共自由的交易:一个是购买自由,另一个是出卖自由。

  21、一个有才智的人,一般地说是很难与人相处的,他选择的人是很少的。

  22、人在苦难中才更像一个人。

  23、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24、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25、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26、一个共和国的不幸,就是它不再有阴谋秘计的时候。这情形发生在人们用金钱腐化了人民的情况下。这时人民变得冷静了,热衷于金钱,而不再热衷于国事了。

  27、一般人赞许的往往是平庸人。对于平庸人,人们很乐于济助;对于有才智的人,人们以有所剥夺为快。后者成为忌妒的对象,人们对他毫不原谅;可是为了前者利益,人们不惜一切给以支援,他受人们虚荣心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