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陈登云传》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1-08-31

  原文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万历五年进士,出鄢陵知县,征授御史,出接辽东,疏陈安攘十册,又请速首功之赏,改巡山西。

  还朝,会廷臣方争建储。登云谓议不早决,由贵妃家阴沮之。十六年六月遂因灾异抗疏,劾妃父郑承宪,言:“承宪怀祸藏奸,窥觊贰,且广结术士之流,曩陛下重惩科场冒籍,承宪妻每扬言事由己发,用以恐吓勋贵簧鼓朝绅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宫与太后家亦谨避其锋矣,陛下享国久长,自由敬德所致,而承宪每对人言,以为不立东宫之效。干扰盛典,蓄隐邪谋,他日何所不至?”疏入,贵妃、承宪皆怒,同列亦为登云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论吏部尚书陆光祖,又论贬四川提学副使冯时可,论罢应天巡抚李涞、顺天巡抚王致祥,又论礼部侍郎韩世能、尚书罗万化、南京太仆卿徐用检、朝右皆惮之。时方考选科道,登云因疏言:“近岁言官,壬午以前怵于威,则摧刚为柔;壬午以后昵于情,则化直为佞。其间岂无刚直之人,而弗胜龃龉,多不能安其身。二十年来,以刚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背公植党,遂嗜乞怜,如所谓‘七豺’‘八狗’者,言路顾居其半。夫台谏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贱辱至此,安望其抗颜直绳,为国家除大奸、歼巨蠹哉!与其误用而斥之,不若慎于始进。”因条数事以献,出按河南。

(节选自《明史·陈登云传》)

译文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职鄢陵知县。政绩最好,升为御史。出按辽东,上疏陈明安定边境的十条对策,又请求加速建立首功的赏赐制度。后改为山西巡抚。

  回到京城,恰好朝廷大臣正在争论立储君的事。陈登云认为朝议迟迟不能决定,是贵妃家人暗中捣鬼。万历十六年(1588)六月因发生灾害上疏弹劾贵妃父亲郑承宪,说:“郑承宪包藏祸心,觊觎储君。天天与宦官往来,商量对策,而且广泛交结山人、术士、道士、和尚之流。当初陛下重惩科场冒名顶替之人,郑承宪的妻子每每扬言事情是自己揭发的,用来恐吓勋贵,以巧言惑动朝廷人士。不但惠安遭到他们算计,即使中宫与太后家也谨慎避开他们的锋芒。陛下统治国家已很久了,这是惠政的结果,而郑承宪每次对人说,认为是不立太子的结果。干扰盛典,蓄谋已久,以后有什么事他干不出来呢?如果不振奋朝纲,以大义决断,否则即使日日不上朝不奏乐,穿白衣,停止刑罚,恐怕皇天也不答应,天变是不可抗拒的。”疏上,贵妃、郑承宪都发了脾气,同仁也以为陈登云危险,但皇上把奏疏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