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学文言文教学应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1-08-31

  论文关键词:中学文言文 教学

论文摘要:阅读和讲授古代文言文,会遇到一些注释问题与词汇难点,主要表现在语言文字、文情语境、事理逻辉、客观史实等方面。不疏通字词,便不能准确地理解原文。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不能盲从教材,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我国的古籍绝大多数是文言作品,现代虽然不再使用文言文,但为了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各级各类教学大纲都规定受教育者应该掌握一定的文言知识,具有相应的理解文言作品的能力。因此小学语文教材就选人了简短的古诗文,初中、高中逐步增加,大学中文系的古代汉语和古代文学课程也要接触大量的文言作品,可见在现代教育中,培养学生具有读懂文言作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目标。

  但现行的教材有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注释和词汇方面,下面以注释结论方面的间题为观察对象,举出一些实际病例来加以分析(其中有些病例在新版教材中已经得到改正,这里举出只是为了说明相关问题,没有批评教材的意思,所以例句都不标明出版信息),希望能对教授中学文言文者有所启示。

一、是否符合语言规律

  所谓语言规律,包括构词规律、句法规律和表达规律,也涉及语言的形式即文字和语音规律。在中学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中,有的不合语法,例如:

  1.《六国论》:“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高中语文第二册注释:[此言得之]这话对了。得,适宜、得当。之,指上面说的道理。”今按,如果把“得”解释为“适宜、得当”,那就是形容词,不应该带“之”为宾语。既然认为“之”是“指上面说的道理”,即“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欲急”等语,那“得”就应该解释为动词,否则不合语法。其实“得”就是得到的意思,可以翻译为“说中”“说出”等。

  2.《种树郭豪驼传》:“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陪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高中语文第二册注释:“「既然已〕已经这样做了。既,已经。然,这样。已,(做)完。”今按,作注者把“已”看作这句话的主要动词,那么“然”就是修饰“已”的状语。但这是不符合古汉语语法规律的。“然”作为指示代词总是谓词性的,如“虽然”“既然”“然则”“然而”等,从来不作修饰语用。因此这里的’’然”也应该是谓语,而“已”则是语气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