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第六册所选文言文两个知识点的质疑参考(2)

时间:2021-08-31

二、《捕蛇者说》中“岁赋其二”释义置疑

  教材第205页:“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①0,……”本页注释①0为:“〔岁赋其二〕每年征收两条蛇。”这是使人费解的。

  作为太医院,每年只征收两条蛇,即使是“其始”,也未必能满足医疗之需,况且,该蛇有“已大风,挛蜿,瘘,疗,去死肌,杀三虫”之特效。果真每年只“征收两条蛇”,后面的“永之人争奔走焉”是不合情理的。那就会使许多人捉到了蛇而无销路,也就达不到“当其租入”的目的。既然徒劳无益,又何必冒死之威胁再去捉蛇呢?后文的蒋氏“专其利三世矣”也未必可信,因为收蛇有限,竞争必强,必会受到蛇的质地,大小以及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难保“专利”地位。

  分析词义,句意,须联系上下文意。上文介绍了蛇的特殊用途,后文又谈到“永之人争奔走焉”的状况及蒋氏“专其利三世”的情形,已自然流露出太医收蛇并无数量限制。那么,“岁赋其二”作何理解妥贴呢?旧版教材(1987年11月顾振彪,王连云等老师编)注释为“每年征收两次蛇”,这是很确切的。

  再考之于唐安史之乱后的政治、经济状况。安史之乱,藩镇割据,朋党之争,使唐帝国政治衰落,经济危机四伏。德宗建中元年,开始实行两税法,赋税的征收分夏、秋两次进行。作者生活的时代(773——819)正是德宗至穆宗时代。既然征收永州“异蛇”可“当其租入”,那么与两税法相类似,一年征收两次蛇,也就自然合于情理与实际了。

  此外,从药理的角度看,季节不同,蛇质也或许有差异,制作程序,药效也许会有所不同,因而,一年征收两次蛇,也会是有一定道理的。

  因此,“岁赋其二”释义应为“一年征收两次蛇”。与之相适应,后文“盖一年之犯死者二焉”的“二”也应理解为“两个季节,时期”或“两段时间”而并非仅只“两次”,只不过与乡邻“旦旦有是”相比,以显示冒死亡威胁少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