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广告位租赁合同(2)

时间:2021-08-31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

  1、合同保证金: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元(¥元)

  2、租金:

  乙方以年为单位向甲方支付租金:

  租金的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分两次向甲方支付租金,分别于每年一月、七月的最后10日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当年租金的50%.

  3、电费:

  经甲、乙双方初步预算,LED屏幕电费每月元,全年合计元,乙方于每年元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预算电费,由甲方代为缴付,缴付电费以乙方自行设立的电表为准。每年12月15日至31日,甲乙双方对当年电费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乙方另行支付,剩余部分自行转为下一年预付电费。

  4、行政收费:

  租赁期间,因LED屏幕而产生的一切行政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市容审批、执法管理及罚款等)均由乙方承担。

  5、款项支付:

  甲方向乙方设立专门账户:

  开户行 ,

  账户: .

  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汇至上列账户,如甲方变更账户资料,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就LED屏幕的整改、防腐及安全性技术等方面情况向乙方提出整改方案,并敦促乙方整改。

  2、甲方保证对承载LED屏幕的广告看牌拥有合法产权,并承诺向乙方提供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备案。

  3、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如在租赁位置周边出现其他建筑,设施影

  响乙方广告正常发布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广告正常发布的情形,导致乙方预期的广告发布目的或效果落空或存在落空的风险,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予以排除,并按广告发布受影响时间顺延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如影响广告发布的情形无法排除,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实际租赁的天数计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费用应当及时返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