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坐落于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
2、租赁位置:
3、广告规格:
4、广告形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以甲、乙双方就制作后的LED屏幕验收合格并签订补充协议之日起算租赁期间。
第三条 权属与维护
1、广告牌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该广告看板的使用权。
2、本合同项下LED屏幕由乙方负责设计,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乙方最终确认后进行报批工作,甲方给予相关协助,协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负责LED屏幕的维护、喷绘、安装等具体制作施工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须定期对LED屏幕进行安全检查,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LED屏幕陈旧、破损的,乙方必须及时整改、修缮。因乙方管理维护不善导致LED屏幕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经甲、乙双方协定,LED屏幕安装截止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屏幕正常使用。
6、在本合同项下,LED屏幕广告发布期间内,甲方保证亮灯时间为 具体亮灯开始和结束时间会随天气和季节变化进行一定调整,总亮灯时间不变。如果因电源原因不亮灯,甲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不可抗力除外);如果不亮灯时间连续超过两天,则按不亮灯实际天数顺延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