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租赁协议

时间:2021-08-31

  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乙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给乙方POS终端及附属产品且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光大银行阳光商旅白金卡及乐惠金卡并提供相关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价格及付款方式

  1.POS终端是指收单机构放置在特约商户处的,能够接受银联卡信息,具有通讯功能,并接受柜员的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关信息交换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租赁给乙方且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光大银行阳光商旅白金卡及乐惠金卡并提供咨询服务,甲方收取乙方预付款每部2000元,服务费1200元。

  2.付款方式:

  由银行汇款,乙方按合同金额汇到甲方指定账号,或乙方到甲方公司直接交款,甲方开具收据或发票。

  3.甲方收到款项后由甲方派业务员到乙方现场安装调试POS终端。

  4.POS终端租赁费每月40元,POS终端每月通讯费80元;预付全年租赁费优惠价每年400元,此费用自预付款中扣除。

  二.售后服务

  1、乙方如发现POS终端故障,拨打故障电话 报告故障情况,甲方将派业务员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2、不能马上修复的POS终端甲方提供备用机更换。

  3、中国移动通讯网络信号不能覆盖的区域建议使用有线POS终端,租赁价格相同。

  三.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的“专有信息”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方案、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与产品开发计划等,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权方是非常重要的;本合同项下的合作关系产生刘甲、乙双方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