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租赁合同书(2)

时间:2021-08-31

  四、广告位租赁期限的约定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安装期 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租赁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否则不得终止、中断。 3、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合同。 4、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轿厢广告位, 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甲方不因此承担乙方对商 业广告业主的任何赔偿责任。

  五、广告位发布内容的约定

  1、乙方应选择发布健康向上的,与民众生活相关的合法商业广告,每次发布前将 样稿交甲方审核并办理进场发布手续。 2、进场发布、维护人员均需经甲方核发胸牌方可进场。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 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由可能影响 物业设施的安全,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整改; 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 予以改正。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 材料。 1.3 为维持广告牌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该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1.4 在乙方广告发布空缺时期,广告位用于发布公益广告; 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它约定费用。 2、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2 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 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 2.3 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 不得以任何籍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 内的广告牌,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的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付相应责任。 2.4 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广告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 作。 2.5 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或遗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经济责任,但甲方有责 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2.6 在租赁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