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空地租赁合同书标准版(4)

时间:2021-08-31

  5.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6.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7.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场地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场地,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