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空地租赁合同书标准版(5)

时间:2021-08-31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场地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己方物品搬出租赁场地,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滞留于租赁场地的乙方物品。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可与甲方协商作价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合议则由乙方在交还租赁场地前自行拆除添附物,甲方不予补偿,因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选择适用)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选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