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租赁合同最新(3)

时间:2021-08-31

  6. 为确保行车安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疲劳驾驶,严禁夜间行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10小时,每日三餐按时进行,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安全行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走公路以外的危险路线。

  8. 在租赁期内,若因车辆自身隐患而导致乙方延误或无法前行,甲方将迅速安排替补车辆并现场租车完成原定行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计、收费规则:

  1. 日租期限以当天租出时间至第二天的相同时间为一个租期,时间为24小时,乙方如交车时间超时(4小时内按每小时30元计算,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算)。

  2. 途中司机吃\住以及景点门票均由乙方承担.

  3. 付款方式:预付定金租车款的20%,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四、其他条款

  1. 客人到达乌鲁木齐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车,不满意可调换车辆或退还定金。

  2. 在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无法前进,乙方容许甲方司机在4小时内进行修理,4小时内无法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将为乙方另行租车完成当日游览,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车辆在当日修复并追上客人,则继续使用原车辆完成剩余行程,如果车辆无法修复,甲方将用相同价位的车型替换,替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行驶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由乙方自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个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