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租房协议(3)

时间:2021-08-31

  第19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0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

  第21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2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23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4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25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部分争议解决。

  第26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九部分合同生效。

  第27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8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保证乙方正常开展网吧经营。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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