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资产评估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HNJHSY大酒店有限公司对其所使用、经营和发展的JHSY大酒店权益发展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范围:评估的具体范围以HNJHSY大酒店有限公司拟定的HNJHSY大酒店未来14.84年的使用权、经营权、发展权等权益的价值。

  评估资产类型主要包括:酒店一至三层面积为4710M2的经营场所,其中有:大堂、餐厅、咖啡厅、KTV厅等,四层为桑拿保健室,五至十四层建筑面积为11826 M2的经营场所;主要为198间客房,其中:套房10间,标准房188间、十五层建筑面积为985.5 M2多功能会议室,其中:主要设置多功能厅及豪华洽谈室、总建筑面积3714 M2的综合楼等未来14.84年的使用权、经营权、发展权等权益截止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1月1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与评估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主要考虑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以便评估结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计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五、评估原则

  1.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工作原则;

  2.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资产评估操作性原则;

  3. 遵循其他公允的评估原则。

 六、 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评估行为依据

  我所与委托方签定的评估业务委托书

  (二)评估法规依据

  1. 199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 《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政部财产评估司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发布)。

  (三)评估产权依据

  1、资产使用、经营方申报的《资产评估内容》;

  2、资产使用、经营方提供的《新闻大厦租赁合同书》等权益证明。

  (四)评估取价主要依据

  1、2005年《HN省统计年鉴》;

  2、2005年《海口市统计年鉴》;;

  3、国家及HN省、海口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4、JHSY大酒店装修标准;

  5、评估人员市场调查的酒店客房销售价格信息资料及同等级酒店客房、餐饮、娱乐等市场行情信息资料;

  6、2005年至2012年HN省旅游接待、收入资料;

  7、《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