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内容

时间:2021-08-31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内容,可供资产评估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参考学习。

  1、评估报告准则是最低要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程度显然高于报告准则。如果是非国资报告依据报告准则就可以了,但国资报告必须依据该指南并满足国资其他文件的要求。

  2、报告准则中不包括评估说明,但指南必须有,单独成册,也可以合在一起,希望单独成册,最好拆开写,单项资产很薄,也可以合并。优点是可以只提供报告,不提供给谈判对象,有利于保护国有企业和评估机构,对方看到的越少,越有利于保护评估机构。

  如果选用成本法,每一项资产必须都要做细,出现差错是绝对的错误,虽然差错很小,但也得改。

  过去对评估明细表不重视,但最近出了点问题,都是明细表的问题,如:

  (1)对外投资挂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实际上就是挂的一个企业,应该是挂在长期投资,其他应收款800万元,但实际是个酒楼,国资认为还款不给酒楼,但民营企业不干,要酒楼,双方产生矛盾。

  (2)中央企业转让给地方企业,也是在其他应收款中挂的一个企业,被转让企业不愿转到地方。

  (3)一个企业卖掉,但没有卖土地,在土地使用权帐面值为零、评估值为零买方认为含土地,卖方认为不含土地。没有资产的不许填零,要空白。

  3、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这是基本要求,不应“模糊表述”,但也很难界定什么是“误导性的表述”。比如企业经营正常并向好的方向转化,但收益法预测时后五年持续不变,那是向好的方向转化呢?这就是误导,给人的感觉企业是不错的,但实际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