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副局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4)

时间:2021-08-31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我按局党组的分工,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落实、检查、考核。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坚持把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贯彻到业务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并加强教育和预警工作。因此,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在政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方面,根据地区要求和局党组的安排,我们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程序、内容、时限的公开透明工作。通过网络、告示栏、文件、报纸等载体,公开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各项程序、内容、时限,特别是时限,要求在受理申请后一周内有结果,大大缩短了现行法规、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得到了被服务对象的好评。这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的运行。

  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是推进哈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认真学习了为扫“四风”规定的中央八条规定,自治区的十条规定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在自己身上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落实、执行。《廉政准则》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规定,准则的出台,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提供了法规保障。在学习过程中对《廉政准则》及相关规定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打牢了廉洁从政,以人为本,群众第一的思想基础,为自己的行政行为铺设了正确的道路。我严格遵守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廉政准则》。准则用“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从全方位,多角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进行了规范。我在自查自纠时对自己工作中的各种行为进行梳理,归类,逐条对照,我认为本人严格地遵守了《廉政准则》中的“八个严格”,“52个不准”,没有挥霍公款,收受礼金,干股,有价证券等行为,从未参加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从未利用工作之便利牟取个人的私利,也没有给亲友谋取过任何好处。  存在不足:  1、在学习方面存在不深入、不广泛的问题,有实用主义倾向,比如在政治理论、安监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都与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2、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如个别现场管理混乱、班前会流于形式、员工无证上岗现象等,一些事故苗头也往往出现在这里。

  3、职业卫生工作还有认识。工作进度不到位的地方。职业卫生工作实质性进展和要求还有差距。

  4、针对不足,我一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

  以上是我个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如有不到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