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副局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2)

时间:2021-08-31

  通过今年来一系列学习,特别是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我认为要与哈密“一年一变样,五年见成效,十年大变样”的发展构想结合起来,与自治区、地区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转化为领导干部的实际能力,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

  根据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张春贤书记在呼图壁县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地委十二条规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把“三严三实”落实到行动中。带着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以及群众所提意见建议,查摆政治上不够坚强的具体表现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共查找出我在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1条,其中:从党组班子认领了9条,上级督导组反馈了12条。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朝着教育活动的目标努力前行。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集体正确领导下,特别是相互提醒、相互商量,充分地发挥每一个人的智慧经验的氛围逐渐形成以后,我本人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性有所提高、工作思路逐渐清晰、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进一步的检验。在民主集中制方面,局领导班子较好的坚持了这一制度,我本人做到了在会上知无不言、言而不尽,形成决定后绝不说三道四,坚决执行,能做到在大事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与地委、行署局和党组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