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告知书

时间:2021-08-31

  安全责任告知书【一】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付诸实施。

  4、督促、检查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封闭。

  5、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保证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6、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在安排和审批生产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纳入计划。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告知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告知书【二】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将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全体学生:

  一、认真学习《大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乐山师范学院关于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的通告》、《乐山师范学院假期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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