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燃气管道安全责任书一:

  为了加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全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送气管理的通知》(通建[20**]22号)文件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期限

  责任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职责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2、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价格依据市场价。

  3、严格落实钢瓶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充装、倒残等操作规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气工管理制度,加强送气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气工的培训工作,增强送气工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送气工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水平。

  5、燃气事故的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气源质量、钢瓶管理、送气服务、入户检查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职责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实供气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送气车辆符合安全标准,手续齐全,并张贴“**公司专用气瓶运输车”标识,严禁超载运输。

  3、送气服务过程中必须穿着送气工服装,佩戴上岗证。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内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在用户家中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器具的维修。不对液化石油气重瓶进行倒灌、排空,发现钢瓶漏气,及时送回单位处理。

  5、严禁外带非本单位的经营性气瓶;严禁充装过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气瓶;严禁液化气与其它商品混和经营。

  6、燃气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送气服务、入户检查两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发生意外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