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甲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甲方对乙方所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适时组织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甲方要维护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或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安全规定等行为,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上级和双方签订的房屋营业设施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承担所承租营业房(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乙方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营业房(场所)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

  消防安全制度。

  4、乙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5、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6、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乙方不得在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8、乙方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

  9、乙方要保护好承租营业房(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有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