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年终总结(2)

时间:2021-08-31

  【二】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年终总结

  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我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立足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的战略定位,以服务“新型工业强县、统筹城乡发展、提升民生质量、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础组织”五项重点工作为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甘肃省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7-2017年)》,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执法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逐步增强,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快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政府及各部门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严格考核,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县人代会、县政府全体会议上,县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县政府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3月份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常务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榆中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榆政办发〔2017〕46号),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单独设置了8个类别15项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县政府与乡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考核落实到位,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县政府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10万元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依法行政经费,确保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法用法培训,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今年我县聘请专家、学者为领导干部作专题法制讲座5场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县政府制定《榆中县2017-2017年依法治县暨“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狠抓工作落实。6月份,县上举办了“六五”普法启动仪式并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政府及各部门围绕榆中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的实际需求,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重点,围绕机关、学校、企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并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如县政府利用中心广场和健身广场两个电子大屏幕推出动漫普法广场,固定时段播出普法宣传动画片,深受群众喜爱;在中心广场和三角城高速公路入口建大型法制宣传牌2块,在5所中小学建成法制宣传长廊5组,建成定远法治教育基地1个。司法局面对农村、项目建设和居民小区等不同普法领域提出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菜单普法”、“一线普法”和“普法小餐桌”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形式,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县环保局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法制宣传,发放《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到社区、学校、街道举办环保知识讲座或宣传等。通过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广泛倡导全社会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法治意识,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我县通过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长效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学习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经费、效果“六落实”。全县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依法行政培训,其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称职。今年,全县75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100%。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县政府及各部门都进行听证。听证前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材料。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同时向社会公布。今年,县政府要求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对三电灌区水价调整方案按照程序先举行听证会,后申报审批。

  二是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机关逐步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制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决策前均向社会公示,采取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做到“五不决策”,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听取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合法性审查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从而使各项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意愿。在起草《榆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7-2017)过程中,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听取县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老干部的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把脉会诊,吸收政府法制办和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各项规划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四)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管不断加强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制度。县政府和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榆中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县政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实行“两审一签制度”,即凡是以县政府名义发布或批转的规范性文件,由有关部门提出草案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分管领导将草案批转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后退交起草部门修改,并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再审,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正式审查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县政府领导签发。对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发布实施;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主页、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年,我县对《榆中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订。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凡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即责令发布机关予以纠正或者由县政府予以撤销,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今年县政府受理备案文件11件,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备案文件6件。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县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标注有效期,有效期满的自动失效。对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重新公布;需要修订的,按制定程序办理。2017年11月底以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截止目前,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待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五)严格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是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从2017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通过细化处罚条款,明确处罚标准、范围和幅度,规范具体处罚程序,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合理压缩权力空间,加大制约监督力度,推进了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实际,依法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经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将细化、量化标准公布执行,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全县累计梳理行政许可事项336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处罚1708项,制定细化的自由裁量标准65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清理工作。按照单位自查清理、法制科室初审、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的程序要求,从4月中旬开始,全县集中开展了执法主体、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清理工作,并审核上报。清理后,现有行政执法主体72个,行政执法人员752名,行政许可原职权数352,现职权数336;行政处罚原职权数1731,现职权数1709;行政强制原职权数19,现职权数18;行政征收原职权数54,现职权数54;行政裁决原职权数2,现职权数1;行政给付原职权数3,现职权数2;行政确认原职权数10,现职权数10;其他行为原职权数83,现职权数84。

  三是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县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县规划局、交通局、城关镇人民政府等20家行政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方面的30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活动。在案卷评查过程中,采取当面查阅卷宗材料,当面反馈评查意见,当面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对纠正执法存在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县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审查并予以确认后,颁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杜绝未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的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并领取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或依据法律法规制发的其他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进行执法活动。去年,我县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县政府设置25个工作部门,涉及到机构改革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要作出相应的变更,我县涉及新增、换证人员达302人,原定于今年8月中旬进行培训办证,但由于县、乡换届导致人员变动频繁,该项工作未能如期进行。计划明年年初进行。

  (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自觉

  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聘请了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全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我县进一步完善了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建立领导接待日、开通政务督查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使法制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形成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的监督格局。今年,我县行政投诉服务中心受理群众各类投诉28件(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22件(次),接受电话投诉6件(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适时开展内部层级监督。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市场监管和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把开展专项整治和经常性行政执法相结合,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全年,县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问题82件(重复件27件),办理73件,审批未接9件,对24名有信访反映的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 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多万元。对涉及违规金额57万元的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督促进行了整改,给予一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

  三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不擅自设立或者变相设立行政审批事项,不增加行政审批环节。我县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建立经常性的行政许可审查机制,对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严格规范许可标准、程序和时限;对行政审批改革中已改为核准或备案的行政许可事项,防止以核准、备案之名变相从事行政审批。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今年,县政府两次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及政府各部门半年和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透明政府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主页、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和更新包括办事程序、工作职责、法定权限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救灾款物的发放、重大事项决策等事项,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规范政务大厅建设。我县政务大厅现有11个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了办事窗口,开展行政审批事项66项。为了切实推行阳光行政,政务大厅坚持实行“六公开”服务,即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限时、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政务大厅还在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办理各项行政审批的全部信息,设置了公示牌,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方便。

  (八)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秩序进一步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大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排查调处、挂牌督办、矛盾纠纷回访、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行“口袋调、随手调”工作机制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机制,向全县1200名人民调解员和乡镇干部配发了“口袋调、随手调”人民调解登记薄,初步形成了小事有登记,疑点难事口袋调,重大矛盾集中会诊的调解机制,把各级领导、乡镇干部、村社干部、政法队伍纳入人民调解工作责任体系之中,形成了“人人调解、共建和谐”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机构。在39个非公经济和新经济组织中建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和大青山农贸市场4家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积极推广“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信访工作新模式,全面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一案双责”制和党政领导接待日等制度,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5件次,其中来信41件,个体访213人次,集体访91批1780人次。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和各种社会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县政府法制机构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今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维持5件,重新作出行政决定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涉及县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8件,目前已审结10件,其中维持9件,撤诉1件,上诉2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尽管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对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决定》,推进依法行政重视还不够,措施还不够得力。二是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行政权与利益完全脱钩、与责任紧密挂钩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县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偏弱,工作人员偏少,与法制机构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四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够,监督的力量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学习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强化对公务员学法知法用法的培训和督查,形成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行专家顾问咨询制度,落实科学决策要求。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机制,落实民主决策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法规的审核工作,落实依法决策要求。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我县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导致本单位、本乡镇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县政府要更加重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精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积极做好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