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审计计划书大纲(2)

时间:2021-08-31

  三、审查会计原则的遵守情况

  (一)索取会计政策说明书。

  (二)抽查与会计政策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以验证会计原则的遵守情况。

  1。 检查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看其是否遵守了一致性原则,并调查其变化的理由。

  2。 检查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应付债券等有关资产和负债项目,看其是否遵循了实际成本原则。

  3。 检查并评价坏账准备的计提、折旧方法的使用及应收票据贴现数的情况等,评价其对稳健原则的遵守情况。

  4。 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和长期负债的列示以及其他对当期财务状况发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评价其对重要性原则的遵守情况。

  (三)评价会计原则变更的影响。 对于会计原则发生变更的,要计算其对资产、负债、损益所产生的影响,并检查其在报表附注说明项目中是否得到正确反映。

  四、对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与会计准则不符的事项需要进行调整。收集各项目审计的工作底稿,将需要调整的项目进行调整。

  五、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

  (一)计算或验证下述反映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指标。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二)将上述指标与上期数字进行对比,分析其增减变化的趋势,对异常变化进行重点检查和核实。

  (三)写出分析性复核的结果,为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和范围提供依据。

  六、审阅报表附注与说明

  (一)调查和了解会计报表附注与说明的内容。

  (二)索取有关部门对会计变更事项的审批文件。

  (三)审阅报表附注与说明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和其他资料,以验证所说明事项的真实性。

  (四)审阅附注与说明事项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评价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五)审查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期合同中会计方法的变更,看其是否进行了说明。

  七、审阅报表的揭示与表达方式

  (一)审阅会计报表的揭示是否按现行有效的会计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进行反应,企业有无合并或少列有关项目。

  (二)审查会计报表的格式是否为规定的格式,企业有无调整。

  (三)审核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如报表各项目的计算和相互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等。

  八、审查外币报表的换算

  (一)索取一份外币报表与换算报表。

  (二)评价其功能性货币选用的合理性。

  (三)索取外币报表换算工作底稿。

  (四)复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使用汇率是否合理及换算金额的正确性。

  1。 资产负债类项目是否按决算日市场汇率折算。

  2。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是否按历史汇率折算。

  3。 将来分配利润项目与折算后的利润分析表项目相核对。

  4。 复核折算差额计算的正确性与报表列示的正确性。

  5。 核对年初数与上年折算数的一致性。

  (五)复核损益表与利润分配表各项目折算的正确性。

  1。 复核发生额的项目是否按平均汇率折算。

  2。 复核发生额项目以决算日汇率折算的是否在附注中说明。

  3。 复核平均汇率计算的正确性及计算方法的一致性。

  4。 核对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与损益表中该项目的一致性。

  5。 核对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是否按其他项目计算列示。

  6。 复核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是否按其他项目计算列示。

  (六)复核现金流量表项目折算的正确性。

  1。 检查有关增减长期负债、增减长期投资以及增减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项目,是否按决算日汇率进行折算。

  2。 检查有关资本的净增加额项目,是否按发生时的汇率进行折算。

  3。 核对其他项目与折算后的其他报表的一致性。

  4。 核对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栏内流动资金增加净额项目与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栏内该项目的一致性。

  5。 检查外币折算差额是否单独列示,并核对其金额计算的正确性。

  (七)审阅外币折算报表的表述。

  1。 审阅外币折算报表是否按我国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表述。

  2。 审阅外币折算报表项目与母公司会计报表项目的一致性。

  九、审查合并报表

  (一)调查了解合并报表编制的基础。

  1。 审核合并范围(纳入合并报表的条件)。

  2。 审核合并报表内容(种类)。

  3。 审核子公司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母子公司往来业务、债权债务、投资资料、子公司利润分配、股权变动资料。

  4。 审核母子公司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的一致性。

  5。 审核母子公司之间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6。 审核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包括核算方法、子公司由于损益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权益变化的处理)。

  (二)索取或编制合并报表数据汇总表(或合并报表工作底稿)。

  (三)对照检查汇总表(工作底稿)中有关数据与所属单位财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四)审查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项目的正确性。

  1。 审查母公司与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的抵消,并审查合并差价列示的正确性。

  2。 审查母子公司间债权与债务项目的相互抵销,包括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内部持有债券。

  3。 审查坏账准备的数额是否进行了调整。

  4。 审查由于内部销售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是否在固定资产项目中进行了抵销,并与合并损益表相核对。

  5。 审核合并报表中少数股权是否正确列示,并将金额与子公司会计记录相核对。

  6。 核对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与合并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一致性。

  (五)审查合并损益表调整项目的正确性。

  1。 审查内部销售商品已实现对外销售部分,是否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进行了抵销。

  2。 审查上期存货包含的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是否在年末未分配利润和营业成本中进行了抵销。

  3。 审查集团内部固定资产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部分销售的抵销。

  4。 审查母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发生的投资收益是否与其相应的利息支出相互抵销。

  5。 审查母公司与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收益是否进行了抵销。

  6。 核对少数股东本期损益是否为子公司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的余额。

  7。 核对净利润计算的准确性。

  (六)审查合并利润分配表抵销项目的正确性。

  1。 审查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项目和母公司报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投资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应付利润项目是否进行了正确的抵销。

  2。 审查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审查是否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与母公司损益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应付项目进行了正确的抵销。

  3。 审查合并利润分配表抵销产生的合并差价的计算与处理。

  (七)审查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的编制。

  1。 审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否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损益表。

  2。 复核少数股东本期损益是否作为流动资金来源处理。

  3。 复核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是否作为流动奖金来源处理。

  4。 复核子公司将利润分配给少数股东是否作为流动资金来源处理。

  (八)检查合并报表汇总计算的正确性。

  (九)审核合并报表附注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十、审查期后事项

  (一)比较被审财务报表与最近财务报表,看有无重大变化的项目。

  (二)向管理部门查询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日间有无重大经营活动和重要的经营环境的变化,重点调查有无下列(非调整)事项及是否对其进行了披露: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企业合并或购买控制权;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外汇汇率变动;开展新的经营或活动、扩大原有经营范围等。

  (三)通过审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有关账目、财务报表和查询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日止的资本、长期负债、营运资金等有无重大变动,重点调查有无下列(调整)事项及是否对其进行了调整:已被证实的某项资产价值的损失或永久性减值;处于协商中的债务重整事项已达成协议;宣告分配股利;发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由于税法变动,改变了对资产负债表日以及之前的收益适用的税率;发现资产负债表日前某些事项的会计错误;销货退回;产品验收不合格;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企业的一部分已不再持续经营的业务等。

  (四)向管理部门查询报表日后会计估计或判断基础有无重大变动。

  (五)结合账户余额审计查询报表日后账上有无异常调整事项。

  (六)向审计单位律师查询有关诉讼、赔偿情况。

  (七)向税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的税务缴纳和税务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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