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督察建议书范文精选

时间:2021-08-31

  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开展了调研。我们在调研中切实体会到,必须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完善规划督察制度,促进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一、 规划督察显现了三大优势

  城乡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法定文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我部开展了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对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把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大家普遍反映,这项制度对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三大优势:

  (一)加强了对规划执行的层级监督。管理学理论认为,传达任务应从上到下逐级传达,而检查任务的落实情况要越级进行。目前,国务院批准城市规划以后,虽然具有监督权,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城市政府既是规划的执行者,也是事实上的监督者,造成规划实施随意性强,违反规划的行为屡禁不止。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种层级监督机制,能够加强对国务院所审批总体规划的监督。督察员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与被督察城市政府没有隶属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实施督察,保证了层级监督的有效性。

  (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苗头。规划督察员长期在派驻城市工作,通过列席会议、踏勘现场、查阅文件、接受投诉等方式获取大量第一手信息,并及时向我部反馈,使我们可以及时掌握地方政府执行规划的实际情况。实践表明,城乡规划督察员通过实时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苗头,既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又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等不可再生资源。

  (三)有效发挥了“专家监督”的优势。督察员多是技术或管理岗位上的老领导和老专家,他们熟悉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很高的业务水平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很强的协

  调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城市规划实施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规划执行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