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3)

时间:2021-08-31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中央领导和省领导近期关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加强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力、守土有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相关单位和每一个人,筑牢政府、单位、责任人共同负责的安全网络。二是强化措施。要将会议上、文件上的措施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落实。逐级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针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督查。即日起,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9个主要成员单位要立即深入一线,牵头督查9个市(州),督查情况要如实报送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召集人并及时反馈地方党委、政府。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也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针对今天会议明确的重点,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按照“四不两直”工作原则,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强化问责。要认真落实《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地区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