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局务会议总结(2)

时间:2021-08-31

  四、关于应急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局事务科就当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通报分析了近两年来的部分案例。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的应急管理工作,面对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总体平稳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指出,大部制改革和行业特点决定了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非常必要。各单位、各科室必须本着对事业、对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五、集中学习《行政诉讼法》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主要有四大亮点: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强化了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增加了复议机关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

  会议要求,要把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来抓。(一)请志明同志牵头,局事务科负责,根据会上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实施办法》。要与市应急办沟通,确定工作范围和文件下发形式等,明确局属各单位职责,按程序报市法制办、市应急办审核备案。各单位、各科室要在5月30日之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提交局事务科。(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全方位掌握学习相关知识和程序要求,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三)要明确责任主体。局属各单位、事件现场当事人为第一责任主体,务必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四)要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局事务科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排查敏感和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高效处置。(五)要健全应急网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六)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及时,拖而不决,未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问责。(七)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在工作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