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局务会议总结

时间:2021-08-31

  篇一:

  5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尚文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就公务接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海事公务艇和趸船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公务接待工作

  会议全文学习了《株洲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会议要求:(一)要传达学习。各单位、各科室要组织学习,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把握精神实质和标准要求。(二)要认真执行。细则已于5月中旬实施,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对照标准,执行落实。(三)要审核把关。各单位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在接待之前按标准做好安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执行;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四)要严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财务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严问责。

  二、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是薄弱环节,工作压力大,加强水上安全信息化建设是发展所趋,符合长远需求,势在必行,很有必要。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市海事局与大连海事大学合作进行AIS、VTS系统开发建设。会议要求:(一)要加强与省厅衔接,与公路水路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和省水运局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接,实现兼容;(二)要与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对接,将监控中心纳入统一建设;(三)要明确资金来源,完善技术,扩大覆盖面,整合利用“智慧交通”平台和水上安全监管系统等资源,避免重复浪费。请余生同志牵头,市海事局负责,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报局务会审定。

 三、关于海事公务艇和趸船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水上运输是交通运输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低能耗、低污染、高运能的优势。我市在水上基础设施、应急和安全监管设施方面较为落后,与先进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必须抢抓机遇,加快建设,补齐“短板”。长沙湘江航电枢纽即将建成蓄水,我市水上运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要切实按照注重功能、适度超前的原则,配置安全监管、应急指挥用的巡逻艇和监控指挥艇。

  会议原则同意市海事局采购巡逻艇、监控指挥艇各1艘,按照巡逻艇长23米、监控指挥艇长32米的标准开展项目申报和设计工作。一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争取省水运局和市财政支持,严格控制成本;二要做好方案报批,分别向市人民政府、省水运局报批;三要加快进度,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考虑到与湘江风光带景观相适应和防水防晒、安全耐用等因素,会议原则同意对在建趸船外观进行变更,并相应增加部分造价,要按程序报批,完善好相关财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