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总结(2)

时间:2021-08-31

  篇二:

  7月10日,我区召开2014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市民委副主任范宝,区领导王红兵、彭丽霞、徐占明、史宗祥出席会议。

  会上,总结了我区2013年度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成果,部署了2014年度工作计划。四家区对口帮扶镇乡及单位对工作进行了汇报。2014年,我区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力争增加9个民族村达到区平均标准,使全区90%以上的民族村达到区人均劳动所得平均水平。同时,将继续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在扶持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镇乡主体责任意识,在内生增长上实现新突破。发挥地区生态文化优势,在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王红兵强调,我区未来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区各部门一是要做到帮扶举措要具体,帮扶思路要长远;二是一把手要直接抓好谋划和落实;三是乡镇发展特色要鲜明,文化要深挖。四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突出少数民族乡村特色,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市民委副主任范宝对我区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牛有成在2014年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要做好新达标工作的服务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争取市级部门的支持,积极推进农村深化改革。

  篇三:

  5月19日,市委市政府在房山区窦店村召开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副市长王宁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戴均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有关单位干部群众约400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参观了窦店民族幼儿园、窦店车业集团参观、格瑞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窦店民族文化宫。市民委主任池维生作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报告。会议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发展先进单位,房山区政府、窦店村作典型发言,市农委、民盟北京市委分别代表市级相关部门和民主党派交流了本单位对口帮扶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作法。

  戴均良部长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时期全市上下齐心合力,加快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科学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加快促进民族乡村发展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展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促进民族乡村科学发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他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市民族乡村发展目标,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另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十二五”时期创造出的好的经验做法。坚持高位推动、优先发展、绩效考核和责任落实,积极探索以优先优惠和鼓励创新为核心的差别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