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总结

时间:2021-08-31

  篇一:

  5月19日上午,北京市委市政府在房山区窦店村召开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这是北京市连续第八年召开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专题会议,也是继密云区、怀柔区、通州区之后,第四次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少数民族乡村召开会议。

  会议通过组织参观窦店民族幼儿园、窦店车业集团参观、格瑞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窦店民族文化宫,集中展示近年来房山区以窦店村为代表的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重点宣传推广了窦店村坚持党的领导,继承发展传统优势,努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推进转型发展,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特色发展经验。

  会议由副市长王宁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戴均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协民族宗教专委会、各民主党派北京市委、市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主管负责同志;北京农学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有关负责同志;12个有民族乡村的区主管区长,区统战部、民委(民宗办)、财政局、农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全市5个民族乡、49个有少数民族村的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房山区民族村的干部群众约4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民委主任池维生做了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明确“十三五”期间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2016年的重点工作。“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少数民族乡村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进取、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民族乡村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民族乡村经济总收入较“十一五”末增长37.8%,逐步从单一传统农业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型升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居住条件等有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民族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较大提高,农民人均劳动所得首次超过两万元,比“十一五”末增长了69.9%。95.9%的民族村达到了全市或所在区人均劳动所得平均水平,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3个民族乡、42个民族村被评为北京市优美乡村、文明生态村和北京最美乡村,24个民族村被列入建设“四美”乡村行列,培育了20个市级民族特色发展示范村,4个民族村获得国家民委首批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

  会议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发展先进单位,房山区政府、窦店村做了典型发言,市农委、民盟北京市委分别代表市级相关部门和民主党派交流了本单位对口帮扶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作法。

  戴均良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上下齐心合力,加快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科学发展所取得的可喜成效,深刻分析了该市民族乡村发展存在的问题,科学研判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形势,从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狠抓落实三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他指出,加快促进民族乡村发展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展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促进民族乡村科学发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他强调,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族乡村发展目标,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一是要坚持创新发展,不断释放发展活力。二是要坚持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整体水平。三是要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发展品质。四是要坚持开放发展,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五是要坚持共享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特别是要把握好分类和精准的原则,重点做好加快低收入民族村和低收入户增收工作。另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十二五”期间创造出的好的经验做法。坚持高位推动、优先发展、绩效考核和责任落实,积极探索以优先优惠和鼓励创新为核心的差别化政策,全力营造“民族乡村群众努力干,区、乡镇全力抓,相关部门大力扶,社会力量倾力帮”的工作格局等经验成效,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认真衔接、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切实提高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王宁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乡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加快发展、优先发展少数民族乡村经济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抢抓机遇,砥砺奋进,全力开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