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讨会总结讲话

时间:2021-08-31

  理论研讨会总结讲话1

  全省人大系统理论研讨会在常德市召开,得到了常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为筹备这次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常德市的各位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与会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今年是建国6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以“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法治建设”为主题开展人大理论研讨,很有必要,很有意义。建国60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写进宪法;党的十七大强调“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如何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法治进程,这是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必须认真探讨和研究的重大课题。会前,我浏览了大家提交的论文,刚才又听了部分同志的发言,深受启迪。大家研究问题很深入,也很专业,成果很丰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戚和平同志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时间不长,但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很强,大家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推进法治进程,人大重任在肩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春贤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承担起民主法治重任”。春贤书记的这一要求,我看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和解读。

  一是我国的国体、政体决定了人大必须在推进法治进程中承担责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其中心就是如何充分发扬民主、促进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明确要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平台,把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实现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实现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法治化。xxx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xx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立法、监督、决定及任免等职权,代表广大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在推进法治进程中能够发挥立法保障、监督制约、决定推动、利益平衡等重要作用。这是其他国家机关所不可替代的。

  二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进步决定了人大能够在推进法治进程中承担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逐步深化,全民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治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而这一切,都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认真履职密不可分。我国建立的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国家机关体系,将整个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置于人民的充分监督之下,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同时,人大利用制度优势,发挥凝聚、支撑政治制度体系的作用,把“一府两院”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督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依法治国不断引向深入。同时,人大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使“一府两院”的工作获得来自人民的强大支持,进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司法制度改革。另一方面,人大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有序参与,畅通公民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从而把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共同推进法治进程。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全能够在推进法治进程中承担责任,也只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用人民的力量来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一府两院”才不会懈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法治进程才能得以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