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工作实施方案(4)

时间:2021-08-31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制定应急预案,整体指挥和调度防汛抢险工作。

  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白洪斌兼任,防汛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7323130.

  2、综合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根据情况通知启动应急预案,各组人员按预案就位;抢险车辆的调度安排;对各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值班记录;及时收集各组各班次的情况,搞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宣传和总结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汇报和公示应急抢险情况;值班人员用餐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车辆: 湘JB0501 、 湘JC2319 、湘J0QG09 、 湘J0QG16

  3、巡查抢险组

  白天组(8:00—20:00):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对封航标志、河道漂浮物、桥面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做好本班巡查记录,交班时呈报综合组。

  晚班组(20:00—8:00)

  组 长:

  第一组副组长:

  成 员:

  第二组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物质采购和储备计划的制定,负责防汛现场发生险情后的及时处置和防汛现场的技术指导;负责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现场保护,负责对抢险现场进行巡查和记录(每3小时巡查1次),交班时呈报综合组。

二、汛前准备

  1、组织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防汛物资储备要按规定的物资品种、数量,进行定点储备。备足备好防汛物资,并按规定登记造册,明确存放地点、管理人员,明确调运管理责任人,严格调运程序,做好防汛物资的调运工作。(由维护科负责)

  2、汛前对桥涵灯、桥柱灯和封航标志进行清查维修。(由维护科负责)

  3、对所有桥梁桥面泄水孔和排水设施进行清查维修,确保排水畅通。(由维护科负责)

三、组织实施

  1、水位37.0米,进入防汛阶段:

  巡查抢险组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及时记录并上报水位变化,密切关注上游漂浮物,检查维修封航标志、电路和其他器材;负责组织联络施工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综合保障组与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准备好防汛所需要物质、器材。

  2、水位超过37.5米,进入警戒阶段:

  全处实行24小时值班。综合保障组负责汇总和协调各组反映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巡查抢险组对三座垮江大桥立即实施封航,巡视上游漂浮物,观察封航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观测、记录并上报水位记录水位、水流、车流的变化对桥梁造成的影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水位超过45米,进入防汛危险阶段:

  巡查抢险组,负责协助交警等部门实行桥梁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桥下摊位、人员的疏散;每两小时记录并汇报桥梁在高水位情况下的变化,负责发布灾害预警信号;

  综合保障组负责联络防汛指挥部、水上派出所、海事、交警各部门,及时汇报反馈信息,协调各组工作部署。

  4、水位下降到37.5米后,根据防汛指挥部的通知,由巡查抢险组及时拆除封航标志。

四、防汛工作纪律:

  (一)强化防洪意识。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二)工作人员在汛期必须坚守岗位各尽其职,无条件的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在值班防汛期间,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请假、外出,不得喝酒打牌,不得穿拖鞋凉鞋上桥。未执行任务的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网络的畅通。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各小组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指挥调度。各组要及时主动向防汛指挥小组汇报本组防汛情况。及时上报雨情、汛情、灾情。严格做好防汛值班交接记录。对在防洪抢险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小组,由防汛指挥小组上报上级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防洪抢险中不遵守纪律,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的个人或小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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