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3)

时间:2021-08-31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为餐饮经理,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聘用期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_____年,包含试用期_____。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如双方愿意续约,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签合同或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乙方职责和权利

  1、组织管理厨师队伍和厨房,包括洗涤、仓储、清洁卫生等后厨的一切工作。

  2、参与招聘和培训服务员,主持菜肴出品的服务员培训和出品推销。

  3、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和有关饮食、卫生、酒店管理的规定和规范。

  4、确保菜肴出品毛利率控制在54-56%之间,如因乙方原因,毛利率下降,乙方承担相应损失的50%。毛利率适当提高,顾客反映又好,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甲方不提倡直扣顾客,提高毛利。

  5、每月必须推出六款以上的新菜肴,并提交的相片和成本分析单。

  6、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确保工作安全和工作之余的生活财产安全,并确保文明、规范工作。

  7、确保本部门员工身心健康,凭健康证上岗,上岗后的年度体检费用甲方负责。

  8、接收顾客投诉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甲方职责和权力

  1、领导协调乙方,为乙方配备必须数量的服务员、收银员、销售员,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食宿条件。

  3、每月15日按时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依照国家规定、行业规范和考核条例,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乙方工资待遇

  经双方协商,甲方对乙方实行基础工资制,超额完成任务,预以提成奖励。楼面服务员、收银员、销售员、核算员、采购员、保安员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

  1、经协商测算,每月平均餐饮销售基数任务_______万元。

  2、确定乙方后厨工作人员为_______人,乙方按月完成基本任务销售,发放乙方________万元,由乙方自主分配,工资包括甲方应预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和医保金等费用。

  3、如当月超额完成任务,按超额的营业额为基础,乙方提取____%作为乙方的奖励工资。

五、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不续签,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合同期中,一方需自行中途终止合同,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________万元。

  3、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基本任务,甲方有权更换承包人,并不承包一切费用,但需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

  4、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定,达到甲方考核条例中的开除、辞退情节,按条例规定办理,可以中途随时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

  代表: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第二条 受聘岗位

  “丽雅形象”培训学校校长

  第三条 工作目标及要求

  总体要求: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准确落实校长负责制;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社会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

  第四条 岗位工作基本条件

  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身心健康;

  (五)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岗位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实行职级工资制,并随职级的变动进行调整。

  (二)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乙方享受与受聘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 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任合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法定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及变更聘任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的;

  2、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3、学校被依法撤销或合并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合同:

  l、工作需要被调离校长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

  2、经考核认定不能胜任校长岗位的;

  3、经考核虽为基本合格,但管理能力不强,办学成效不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甲方解除乙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且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六)乙方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的3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乙方的建议时,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调查处理完毕。在调查处理期间,乙方是否继续履行职责,由甲方视学校具体情况决定。

  第七条 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一)聘任合同当事人违反聘任合同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除了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外,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受聘校长玩忽职守的,除可以根据本办法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外,还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惩戒。

  (四)实施校长聘任工作机构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