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洁员雇佣合同

时间:2021-08-31

  农村保洁员雇佣合同(一)

  根据虎头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布置,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要求,经村班子商量,决定招收低保户、困难户中有劳动能力作为2011年度保洁员,落实分片负责,长效保洁管理,为确保完成保洁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协议: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村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

  一、垃圾收集范围:

  村主要道路的路边、溪边经常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白色污染、无明显垃圾堆积物;清除村主要道路两边杂草和树木养护;每年对村主要道路两边的杂草喷洒至少二次草甘磷;村主要道路边的沟渠如有堵塞做到及时清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吊挂等非法广告做到及时制止和清理。

  二、保洁员报酬工资合计 元,要求做到每周清洁2次,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工资年终一次性给付。

  三、保洁所需一切工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在工作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公路路段管理要求:对标段内公路两旁的沟、涵管必须清理疏通,公路两旁的绿化带进行抚育、管理,保持路边无杂草。如遇特大灾害、山体滑坡土方在10立方以上归甲方,10立方以下归乙方。

  2、保洁员必须服从村分管卫生负责人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每次扣50元。

  3、凡对本职工作责任性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在合同期内可作辞退处理。

  五、保洁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如保洁工作尽心尽责、完成出色、村委认可的可以优先聘用。

  六、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虎头乡人民政府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