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必须制定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以下是关于具体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一)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内控工作,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内部控制运行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逐步建立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并达到以下目标:

  (一)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x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四)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完整。

  三、工作范围

  本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指导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根据基本制度以及局内设机构和职责范围规定,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机关运转风险(含公共关系、信息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三方面风险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分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两级)、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二是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在查找本股室、本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基础上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三是制订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办法和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完善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切实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一是结合财政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将基本制度和相应办法提出的内控理念、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中,通过授权控制和流程控制防范业务风险,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常态化和内部信息的公开、共享,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二是组织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内控日常检查,汇总分析各股室、单位内部控制中的新情况。三是组织内控有效性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督促各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切实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