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村创建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三、创建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创建文明村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是加快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更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2、注重创建实践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社区成立创建文明村工作领导小组: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其他成员等为小组成员,具体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到人。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管理机制、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从社区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制定创建规划并把创建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

  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创建意识,使之了解社区创建工作的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户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同创共建活动。

  文明村创建工作计划二: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村的活动,现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村实际,现制订我村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区文明村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以各种形式的文明户创建为基础,以解决村民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动员和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素质和村的文明程度,促进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努力形成对社会负责、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的文明新风,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责,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