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参考(2)

时间:2021-08-31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础文明行为规范

  1、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校园内外公共场所的规定。

  2、认真学习,上课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修时间认真看书。

  3、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

  4、上课前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示意后坐下。

  5、主动参加班、系、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为争取文明班级做出贡献。

  6、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废纸、瓜皮果壳,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攀乱折。

  7、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教室墙壁、课桌上乱涂乱画。保持教室门窗、地面、墙壁清洁。不乱弄电教设备。

  8、不穿拖鞋、背心、短内裤进入教室等公共场所。

  9、不在教学楼、宿舍区等公共场所打闹起哄,大声喧哗。

  10、与异性交往言行适度,公共场所男女不勾肩搭背、搂抱。

  11、不传播、复制、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养成高尚健康的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12、注意心理卫生,保持身心健康,合理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做有损于他人的事。

  13、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及竞赛活动,上好体育课不无顾缺席。

  14、尊重师长,广泛团结同学,待人热情、礼貌。破除狭隘地域观念,提倡讲普通话。

  1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勤工助学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不得经商。

  16、出入校宿舍区,佩带校徽,遵守学校门卫制度,进出宿舍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17、不在楼内烧纸、打球、酗酒、点蜡烛照明、打麻将。

  18、自觉文明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捎带。尊重食堂职工劳动。节约水电,不浪费粮食。

  19、宿舍内不私拉电线,装床头灯,使用违章电器、烧火油炉。不在宿舍内烧煮食物。

  20、积极参加打扫并保持寝室卫生,宿舍环境布置高雅、和谐,为争创“星级宿舍”而积极努力。

  21、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教学区内禁止游动吸烟。

  22、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爱护绿化。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乱张贴海报。

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请病假应有病历卡验证,并有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将病假条和病历卡同时呈验。

  3、病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系备案。

  4、请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5、寄宿生节假日要求回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6、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7、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出门证离开学校。

宿舍管理条例

  1、按学工处所分宿舍的房间号、床位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宿舍日常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全面负责公共财产的管理、清洁工具的领用、值日人员的安排,并督促本室成员自觉遵守《条例》,如有情况向生活老师汇报。

  3、在规定上课(含自习课)的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宿舍,因病需休息的同学,必须有医务室开具的证明,经班主任老师批准。

  4、学校组织的早锻炼、晚自修,均需点名,不得缺席,如有事有病,需办好请假手续。

  5、宿舍内一切用品的摆放,要按照学校统一的规范,不得擅自搬动移位,更不准将教室或公共场所的桌椅私自搬进宿舍。

  6、宿舍值日人员表,床号姓名对照表、文明公约,统一张贴,统一填写,统一上墙,不得擅自乱贴。

  7、各宿舍要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美化宿舍环境。要做到思想性、专业性、知识性、艺术性相统一,不准贴挂不健康的图画,不准听不健康的音乐,不准传阅不健康的图书。

  8、衣物要叠放整齐,不准在室内或走廊上洗脸、洗衣、刷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9、提倡文明休息,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及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烟、打牌或赌博。

  10、 不开无人灯,自来水随用随关。

  11、 宿舍大楼内严禁打球、张贴、涂写、刻字、乱钉钉子等。

  12、 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火油炉、酒精炉、蜡烛、电热毯、热得快等,严禁私自按电源,严禁爬墙翻窗进宿舍。就寝要关门。

  13、 学生家长来访需要住宿,需办理好住宿登记手续,由学工处安排。禁止擅自留客住宿。

  14、 尊重生活指导老师,自觉服从教育,不得谩骂、作弄。

  15、 学生校外亲友来校,应在门卫会客。

  16、 按时就寝,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外住宿。若有夜不归宿者,舍长就于当天夜间10时前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

  17、 严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和女生到男生宿舍。

  18、 个人贵重物品上锁保管(如钱、手表等),不得随便乱放(如有遗失自己负责)。

  19、 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停在宿舍大楼内。

  20、 “文明宿舍”是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条件:“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如是住宿生,必须是“文明宿舍”成员。

  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到行政纪律处分。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委、省教委有关规定和广播电视大学远距离教学的特点,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重新修订《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