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学校章程(3)

时间:2021-08-31

  第四章 教师和职员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岗位任职资格]

  一、小学教师的任职条件

  1、小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重视教书育人,注意教师形象,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关心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重视师生关系,注重团队合作。

  (2)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参与教材教法改革实践。

  (3)具有人教科教学所必须军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参与教材教法改革实践。

  (4)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在形成班级集体或转变后进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

  (5)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又较大提高。

  (6)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2、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能义务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补课,已于律己,为人师表,师生关系良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二期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能系统掌握所教学科的教

  学大纲,熟知各年级教材的地位,作用及内在的联系,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对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得当,并有机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使学生比较牢固的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智力,能力得到良好的发展。

  (4)掌握小学教育的比较扎实的理论,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班、队工作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在培养现金集体或后进生方面做出了成绩。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具有培养教师能力,能通过各种途径对小学一、二年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实际的指导作用,并在培养小学一、二级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6)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又明显的提高。

  (7)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二、小学教师的岗位职责

  1、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市教委规定的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或组织年级的及偶遇教学研究工作和指导新教师的教育工作。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市教委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第三十条[教师的聘用]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对象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学校教职工

  三、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司其职原则。学校党组织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工会在聘任工作中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教代会对聘任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学校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3、按编聘用的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在聘用人员时,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4、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打破教师职员工人的界限(本人原有身份不变)。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岗位的设置及要求

  按编制数和学校实际工作及一定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类型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图书资料、档案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要求: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同时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不少教师应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五、聘用条件

  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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