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四、部门分工

  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公安局: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环保局: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及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综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局: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和采购索证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安全整治领导办公室。

  司法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局、消防大队: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消防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电力局: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电力设施安全标识、电力设施的接地、受电装置、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间隔、围拦、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和装设,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财政局:要加大校园安保设施、器材的投入。

  文体局: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局、食药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工商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坚决取缔“黑网吧”。

  城管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点、开设夜市。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住建局: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负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交通局: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团县委: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监察局:要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科技局:会同教育局搞好学校师生地震知识的普及和地震应急演练。

  广电局:围绕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安全知识宣传和工作报道。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局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局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类事件,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联合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教育、文体、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教育、城管、卫生、食药、工商等部门要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屋的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要进一步发挥安全副校长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平台和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要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扎实抓好承担任务的落实,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6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追究辖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的责任。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1.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环境集中整治简报

3.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范文

4.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简报

6.小学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7.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

8.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