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计划(7)

时间:2021-08-31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工作列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和政府扶贫规划,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分解残疾人扶贫指标,量化考核,加强协调,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县区负责、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受益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扶贫规划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落实残疾人扶贫和救助政策。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残疾人扶贫政策和自强致富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标准。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资金投入,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年增加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要将支农惠农政策优先落实到残疾人家庭,使贫困残疾人最大限度得到扶持。在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中,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要动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加盟店铺优先安置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创业加盟。要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事“农家书屋”管理工作。要指导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信贷,简化程序,提供信贷支持。

  (三)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各级残联组织作为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充分发挥协调和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当地扶贫规划制定、各类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要继续把基层组织建设与残疾人扶贫开发相互结合,将残疾人扶贫工作作为残联工作目标管理重点和考核残联主要领导政绩的主要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残联基层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为残疾人扶贫提供组织保障。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服务。

  (四)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要完善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

  (五)认真做好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估。要完善统计报表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残疾人贫困人口和扶贫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使《规划》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