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此次打击整治重点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储存危险废物的;危废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废运输企业、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明知无资质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参与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的。

  据介绍,全省公安、环保、交通部门将全面深入开展重点排查走访,将化工、钢铁、制药等重点产危企业,以及危废经营单位、危化物品物流企业列为重点排查对象,摸清、摸准、摸全危险废物的产出、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真实情况;对土小企业、作坊比较集中,以及非法处置特别是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城乡结合部、县域边界地区、人迹罕至地区和废弃的厂房、院落、矿井、矿坑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摸排,重点排查可疑废弃物、夜间生产企业等情况;在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高发和群众举报线索集中指向区域周边的国道省道,盘查带有危险化学品标识或者具备拉运危废条件的运输车辆,查验手续及运出、接收单位,排查违法犯罪可疑线索。

  据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冯帆介绍,在此行动中,公安机关将重点比对搜集产废企业环评与产生危废性质不符,原辅料、生产记录与危废产出比例严重不符,危废去向不明,签订虚假危废处置利用协议等线索信息;危废处置企业超许可范围处置危废以及处置合同、票据、记录不一致,新产生危险废物等线索信息;危废运输企业无资质运输,与计划批复、转移联单、轨迹计划严重不符,经常进入人迹罕至区域的车辆等线索信息;危废利用企业无资质利用,超范围利用以及新产生危险废物等线索信息的四类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