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简报一:

  一是及时传达布置。于6月初进行传达部署开展机关单位及学校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制定城厢区机关单位及学校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6月中旬,由各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机关单位及学校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并填写检查情况一览表;区直各有关单位、教育部门应对单位食堂使用燃气进行自查自纠;各供应站点按照要求配合各燃气企业对机关单位、学校食堂的用气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三是组织抽查复检。6月底,区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用气进行重点复查,对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逐条登记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及时总结上报。7月初,总结开展机关单位及学校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经验教训,并及时上报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同时,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区住建局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供应站点名录,引导广大群众使用正规企业提供的燃气,发放2000多份宣传单;各燃气供应站点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管理手册,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要求各燃气供应站点要加强液化气瓶管理,确保出站钢瓶全部具备清晰的塑封、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签及气瓶数字化标签,严禁向用户供应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

  简报二:

  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9月28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对兰州市轨道交通项目燃气设施保护工作和居民小区、市政道路范围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广场东口的轨道交通项目一号线11工区和位于雁滩605路、606路附近的轨道交通二号线TJ-6标段施工现场燃气设施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场下发了《燃气隐患检查记录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燃气设施保护协议》落实好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燃气管线安全。随后,检查组在北面滩二村小区内,要求甘肃昆仑燃气公司对没有保护装置的燃气立管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加装保护设施,要在保护设施上涂抹反光材料,确保保护装置在夜间也能发挥作用。

  同时,检查组还提出甘肃昆仑燃气公司做好井盖更换和阀井保护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应急抢险准备,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