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文安县公安局接到该县政府大气办关于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后,文安县公安局专门针对此项工作召开了多次会议动员部署。根据通知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到了相关科室及个人,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方法策略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工作中,文安县公安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县城区划分了五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一名组长带领四名民警负责每天片区内烟花爆竹的禁限放工作。根据工作情况需要,专门成立了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中队,由主要领导主管,中队细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文安镇派出所、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负责并明确负责人,每天对城区内烟花爆竹的燃放情况进行巡逻制止查处。小组每天出动警用车辆1辆,工作人员4人,在城区内的各小区、饭店、村街道理事会及其他易燃放烟花爆竹地点进行巡查。同时,针对婚宴较多的日期,燃放点分散,时间集中等特点,增加出动警车及工作人员,确保有效及时处置。针对城区内婚丧嫁娶有可能放烟花爆竹的,现场果断制止或通过村街干部做工作,对不配合工作的,果断传唤作出相关处理。并且根据南环路火化车辆过往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专门对南环路进入城区口留车设卡,制止劝导。
自10月20日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的专项工作以来,文安县公安局共出动警用车辆104辆次,工作人员415人次,共查处阻止烟花爆竹燃放情况68起,其中治安处罚燃放烟花爆竹人员6人,成功劝说制止烟花爆竹燃放62起。
冬季易发生雾霾天气,每年一到年根儿,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密云“两会”上获悉,明年密云城区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将作为会议的一项单项议题,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
为了有效治理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明年1月1日起,密云城区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放、限放措施。
据了解,密云区限制燃放区域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的安全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十七类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或二级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暂停销售烟花爆竹。
此外,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区,密云区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空气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未来,密云区将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四大集中供热中心全部完成煤改气,基本实现城区无煤化和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24个村、8000户以上改造任务,全域实现劣质燃煤“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无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