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人民调解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2017人民调解工作简报(二)

  “是非公开议,有理大家评”,把矛盾化解在阳光下的“人民调解日”活动1月6日在辽阳市辽阳县12个乡镇全面启动。

  当天,下达河乡“妇女儿童之家”内座无虚席,一起邻里纠纷在这里接受调解。县委书记王忠学,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国土局、县政法委、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以评议员身份与乡两代表一委员、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法庭工作人员组成调解评议团,现场进行了调解,下达河乡6个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旁听了评议调解。

  矛盾双方产生纠纷的起因是由一方当事人私自改扩建自家院墙、大门引起的,是前院邻居,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为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他的正常生产生活,虽经当地多次调解此纠纷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调解评议团现场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调解,最终双方当庭和解,达成协议。

  据了解,从2017年开始,辽阳县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五确定为全县“人民调解日”。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各执法单位相关执法人员以及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村民代表等组成“调解评议团”,每个乡镇人数不少于50人,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别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加入“调解评议团”。“调解评议团”将以各乡镇为化解矛盾的主阵地,与群众面对面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运用教育、协商、疏导、释法等方法引导当事人明辨是非,合法维权。

  活动当天,12个乡镇的16件案件被拿到本乡镇的调解评议现场,现场“评理”。县领导及县、乡(镇)两级调解评议团成员通过入情入理的现场沟通、调解,帮助矛盾双方解开了心结,理顺了怨气,有的当事人在现场就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此次活动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10件,初步达成和解意向4件,有2件案件未能在现场达成和解,须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辽阳县首个“人民调解日”调解成功率达到87%。  2017人民调解工作简报(三)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昆都仑区鞍山司法所于1月4日召开鞍山街道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集中对鞍山辖区八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培训从调解工作的法律适用、调解程序及文书卷宗的制作、常见民间矛盾纠纷及调解方法等三个方面的调解实务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会后,鞍山司法所为人民调解员发放了《新修订新颁布法律法规汇编》及人民调解卷宗及资料。调解员纷纷表示,将认真消化所学知识,今后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调解工作,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鞍山街道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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