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3则】(3)

时间:2021-08-31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3:

  黑龙江省文明办采取八项措施,推动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坚持知行合一,深入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以“引领风尚·铸魂龙江”为主题,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深化认知认同。组织开展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推出一批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地域特色的公益广告,增强传播力影响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推进九项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的审核推荐宣传,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八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和典型引领示范行动,在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建设巡礼专栏,持续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优秀成果。

  二、坚持破立并举,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协同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等,培育践行诚信规范。组织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展“黑土之星·德耀中华”系列学习宣传和“家在龙江·践行五好”主题活动,凝聚道德共识。大力实施网德工程,治理网上不文明现象,引导人们文明上网。

  三、坚持目标引领,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以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重点,加大对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的工作指导、调研督查和测评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城市调研督查和测评,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淘汰机制,保持创建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档升级。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出台《加强村规民约建设 狠杀大操大办不良社会风气的指导意见》,开展“我的村规民约我遵守”活动,组织优秀村规民约及实施案例展播交流,规范乡风民俗,大力移风易俗。开展高雅艺术进乡村、社区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继续推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助力脱贫攻坚。

  五、坚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精神,突出家庭、家教、家风三项重点,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组织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开展文明家庭巡演和“传立家风家训·凝聚道德力量”活动,广泛弘扬家庭美德。

  六、坚持制度牵动,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打造爱心“6+1”敬老工程,实施“双百千万”志愿服务义务宣讲工程,开展“邻里守望·暖心龙江”志愿服务等活动。着力加强农村志愿者组织和队伍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完善全省志愿服务支持系统功能,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深化。

  七、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修订《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拓展未成年人明德守礼“六个一”活动,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不断提升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效果。

  八、坚持抓细抓小,深入推进文明风尚培育。深入开展“德礼满龙江”文明礼仪普及和文明习惯养成活动,制作一批小视频、微动画,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有序排队”“不随手抛物”等实践活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组织“文明游客”“文明旅游公益大使”评选活动,加大不文明旅游曝光力度,强化公民文明旅游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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